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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9 Sep 2012

生殖相关法规

卫生署国民健康局:     
https://www.hpa.gov.tw/Pages/Detail.aspx?nodeid=832&pid=4646
“人工生殖法”于中华民国96年3月21日华总一义字第09600035251号令制定公布,计有“人工生殖机构许可办法”、“人工生殖资料通报办法”、“精卵捐赠亲属关系查证办法”及“人工生殖子女亲属关系查询办法”等4项子法,以及依人工生殖法第八条第二项规定“受术夫妻得委请人工生殖机构提供营养费或营养品予捐赠人,或负担其必要之检查、医疗、工时损失及交通费用之金额上限”公告。